海贼王角色单曲CD-乔巴篇
作者:城市桌面 日期:2007-03-17
海贼王角色单曲CD-索隆篇
作者:城市桌面 日期:2007-03-17
死亡笔记里L的资料
作者:城市桌面 日期:2007-03-15
浅谈死亡笔记中的几种正义
作者:城市桌面 日期:2007-03-15
夜神月
首先是月的正义。在很多人眼里——或许连月自己也这样认为,月是正义的,因为月制裁罪犯。撇开月的动机不谈,这种制裁罪犯的行为是否正义,我个人十分怀疑。
第一, 被月杀死的那些人,是否个个都罪以致死?很明显答案是否定的。除去无辜的FBI们、南空直美,以及我们可敬可爱的L殿,月所杀的罪犯无非是两类:要么已经接受法律的制裁,在狱中服刑(但不是死刑);要么逃过法网仍然在逃,或者只是嫌疑阶段,并没有定罪的。对于前一类,既然法律判定那些犯人罪不该死,而且那些犯人又已经或正在接受惩罚,月还去杀死他们又有什么意义?这些人已经无法再危害社会了,月的裁决不仅剥夺了他们的生命,还剥夺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就算至今没有任何前科,谁又能保证以后也绝对不会做错事?即便是犯下滔天罪行的恶人,也不是从一生下来就决定了要犯罪的。所以重要的是错而改之,而不是一味的“恶即斩”。对于后一类(未接受法律制裁的犯人),这些人也并不是所有都该死的,比如某些或许是清白的嫌疑犯,又或者在法律上不至于判处死刑的罪行。但是让月来裁决就只有死路一条,哪怕是冤假错案,也没有任何挽回余地。那么那些枉死在月笔下的人,又该去找谁来伸张正义?
第二, 罪犯该不该死,轮不到夜神月来判断,就算罪犯该死,也不是由月来执行。生命是天赋人权,神圣不可侵犯,除了法律,谁都不能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利。在法律的授权之下处死犯人的叫作刽子手,不经法律的允许擅自充当刽子手的那就是杀人犯。在这里就有人要为月辩白了,说月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关于这种说法是多么的幼稚可笑,请允许我在这里引用一段百度知道——“法治的优越性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而这种优越性主要体现在:第一,法律是集体智慧和审慎考虑的产物;第二,法律没有感情,不会偏私,具有公正性;第三,法律不会说话,不能象人那样信口开河;第四,法律借助规范形式,具有明确性;第五,实行人治容易贻误国家大事,特别是世袭制更是如此;第六,时代要求实行法治,不能实行人治;第七,实行一人之治较为困难,君主的能力和精力毕竟有限;第八,一人之治剥夺了大家轮流执政的权利。”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所以提出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利约束权利。”三权分立就是为了制约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而制约权力的终极目的是保障人民的权利。夜神月从得到死亡笔记开始,就等于已经把所有人的生死都玩弄于股掌之中,使用死亡笔记并没有任何代价(如果不包括死后不能上天堂不能下地狱这件事的话),而用笔记杀人又太容易,对月来说,人命已经毫不值钱,仅仅是笔下的一串串名字,月已经失去了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从月杀死第一个不是罪犯的人开始,月就已经走上了滥用权力的开端,当他为掩饰自己而使用笔记的时候,又怎么能称得上为正义?
第三, 关于月的动机。其实在一开始月就已经说过了:“我要成为神。”这就是月使用笔记的最终目的。什么消除罪恶,这只是月自欺欺人的一种冠冕堂皇的说辞。如果真的是为了人类世界的美好和正义,交换死神之眼的话使用笔记制裁罪犯不是会方便得多吗?但是月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因为他将来是要成为神来统治世界的,延长寿命或许还可以考虑,要他减少寿命为世界服务,月怎么舍得。至于制裁罪犯则是月成为“神”的一种手段,一条路径。1,大量罪犯突然死于心脏麻痹可以引起世人的关注,告诉世人kira的存在,并使人对kira的能力产生畏惧;2,通过杀死罪犯迎合了普通大众的心理,巧妙地塑造了世俗眼光中的“侠客”这种英雄形象,使人对kira产生崇敬之情,甚至顶礼膜拜,甘心供其驱使(参见第二部中高田青美的待遇),达到月称神的目的。既然从一开始动机就不纯,所谓的正义又从何谈起。
首先是月的正义。在很多人眼里——或许连月自己也这样认为,月是正义的,因为月制裁罪犯。撇开月的动机不谈,这种制裁罪犯的行为是否正义,我个人十分怀疑。
第一, 被月杀死的那些人,是否个个都罪以致死?很明显答案是否定的。除去无辜的FBI们、南空直美,以及我们可敬可爱的L殿,月所杀的罪犯无非是两类:要么已经接受法律的制裁,在狱中服刑(但不是死刑);要么逃过法网仍然在逃,或者只是嫌疑阶段,并没有定罪的。对于前一类,既然法律判定那些犯人罪不该死,而且那些犯人又已经或正在接受惩罚,月还去杀死他们又有什么意义?这些人已经无法再危害社会了,月的裁决不仅剥夺了他们的生命,还剥夺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就算至今没有任何前科,谁又能保证以后也绝对不会做错事?即便是犯下滔天罪行的恶人,也不是从一生下来就决定了要犯罪的。所以重要的是错而改之,而不是一味的“恶即斩”。对于后一类(未接受法律制裁的犯人),这些人也并不是所有都该死的,比如某些或许是清白的嫌疑犯,又或者在法律上不至于判处死刑的罪行。但是让月来裁决就只有死路一条,哪怕是冤假错案,也没有任何挽回余地。那么那些枉死在月笔下的人,又该去找谁来伸张正义?
第二, 罪犯该不该死,轮不到夜神月来判断,就算罪犯该死,也不是由月来执行。生命是天赋人权,神圣不可侵犯,除了法律,谁都不能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利。在法律的授权之下处死犯人的叫作刽子手,不经法律的允许擅自充当刽子手的那就是杀人犯。在这里就有人要为月辩白了,说月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关于这种说法是多么的幼稚可笑,请允许我在这里引用一段百度知道——“法治的优越性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而这种优越性主要体现在:第一,法律是集体智慧和审慎考虑的产物;第二,法律没有感情,不会偏私,具有公正性;第三,法律不会说话,不能象人那样信口开河;第四,法律借助规范形式,具有明确性;第五,实行人治容易贻误国家大事,特别是世袭制更是如此;第六,时代要求实行法治,不能实行人治;第七,实行一人之治较为困难,君主的能力和精力毕竟有限;第八,一人之治剥夺了大家轮流执政的权利。”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所以提出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利约束权利。”三权分立就是为了制约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而制约权力的终极目的是保障人民的权利。夜神月从得到死亡笔记开始,就等于已经把所有人的生死都玩弄于股掌之中,使用死亡笔记并没有任何代价(如果不包括死后不能上天堂不能下地狱这件事的话),而用笔记杀人又太容易,对月来说,人命已经毫不值钱,仅仅是笔下的一串串名字,月已经失去了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从月杀死第一个不是罪犯的人开始,月就已经走上了滥用权力的开端,当他为掩饰自己而使用笔记的时候,又怎么能称得上为正义?
第三, 关于月的动机。其实在一开始月就已经说过了:“我要成为神。”这就是月使用笔记的最终目的。什么消除罪恶,这只是月自欺欺人的一种冠冕堂皇的说辞。如果真的是为了人类世界的美好和正义,交换死神之眼的话使用笔记制裁罪犯不是会方便得多吗?但是月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因为他将来是要成为神来统治世界的,延长寿命或许还可以考虑,要他减少寿命为世界服务,月怎么舍得。至于制裁罪犯则是月成为“神”的一种手段,一条路径。1,大量罪犯突然死于心脏麻痹可以引起世人的关注,告诉世人kira的存在,并使人对kira的能力产生畏惧;2,通过杀死罪犯迎合了普通大众的心理,巧妙地塑造了世俗眼光中的“侠客”这种英雄形象,使人对kira产生崇敬之情,甚至顶礼膜拜,甘心供其驱使(参见第二部中高田青美的待遇),达到月称神的目的。既然从一开始动机就不纯,所谓的正义又从何谈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