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死亡笔记中的几种正义

夜神月 
首先是月的正义。在很多人眼里——或许连月自己也这样认为,月是正义的,因为月制裁罪犯。撇开月的动机不谈,这种制裁罪犯的行为是否正义,我个人十分怀疑。 
第一, 被月杀死的那些人,是否个个都罪以致死?很明显答案是否定的。除去无辜的FBI们、南空直美,以及我们可敬可爱的L殿,月所杀的罪犯无非是两类:要么已经接受法律的制裁,在狱中服刑(但不是死刑);要么逃过法网仍然在逃,或者只是嫌疑阶段,并没有定罪的。对于前一类,既然法律判定那些犯人罪不该死,而且那些犯人又已经或正在接受惩罚,月还去杀死他们又有什么意义?这些人已经无法再危害社会了,月的裁决不仅剥夺了他们的生命,还剥夺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就算至今没有任何前科,谁又能保证以后也绝对不会做错事?即便是犯下滔天罪行的恶人,也不是从一生下来就决定了要犯罪的。所以重要的是错而改之,而不是一味的“恶即斩”。对于后一类(未接受法律制裁的犯人),这些人也并不是所有都该死的,比如某些或许是清白的嫌疑犯,又或者在法律上不至于判处死刑的罪行。但是让月来裁决就只有死路一条,哪怕是冤假错案,也没有任何挽回余地。那么那些枉死在月笔下的人,又该去找谁来伸张正义? 
第二, 罪犯该不该死,轮不到夜神月来判断,就算罪犯该死,也不是由月来执行。生命是天赋人权,神圣不可侵犯,除了法律,谁都不能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利。在法律的授权之下处死犯人的叫作刽子手,不经法律的允许擅自充当刽子手的那就是杀人犯。在这里就有人要为月辩白了,说月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关于这种说法是多么的幼稚可笑,请允许我在这里引用一段百度知道——“法治的优越性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而这种优越性主要体现在:第一,法律是集体智慧和审慎考虑的产物;第二,法律没有感情,不会偏私,具有公正性;第三,法律不会说话,不能象人那样信口开河;第四,法律借助规范形式,具有明确性;第五,实行人治容易贻误国家大事,特别是世袭制更是如此;第六,时代要求实行法治,不能实行人治;第七,实行一人之治较为困难,君主的能力和精力毕竟有限;第八,一人之治剥夺了大家轮流执政的权利。”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所以提出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利约束权利。”三权分立就是为了制约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而制约权力的终极目的是保障人民的权利。夜神月从得到死亡笔记开始,就等于已经把所有人的生死都玩弄于股掌之中,使用死亡笔记并没有任何代价(如果不包括死后不能上天堂不能下地狱这件事的话),而用笔记杀人又太容易,对月来说,人命已经毫不值钱,仅仅是笔下的一串串名字,月已经失去了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从月杀死第一个不是罪犯的人开始,月就已经走上了滥用权力的开端,当他为掩饰自己而使用笔记的时候,又怎么能称得上为正义? 
第三, 关于月的动机。其实在一开始月就已经说过了:“我要成为神。”这就是月使用笔记的最终目的。什么消除罪恶,这只是月自欺欺人的一种冠冕堂皇的说辞。如果真的是为了人类世界的美好和正义,交换死神之眼的话使用笔记制裁罪犯不是会方便得多吗?但是月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因为他将来是要成为神来统治世界的,延长寿命或许还可以考虑,要他减少寿命为世界服务,月怎么舍得。至于制裁罪犯则是月成为“神”的一种手段,一条路径。1,大量罪犯突然死于心脏麻痹可以引起世人的关注,告诉世人kira的存在,并使人对kira的能力产生畏惧;2,通过杀死罪犯迎合了普通大众的心理,巧妙地塑造了世俗眼光中的“侠客”这种英雄形象,使人对kira产生崇敬之情,甚至顶礼膜拜,甘心供其驱使(参见第二部中高田青美的待遇),达到月称神的目的。既然从一开始动机就不纯,所谓的正义又从何谈起。

L 
相信所有看过死亡笔记的人都会对L说“正义必胜”时那倾国倾城的一笑印象深刻,据说有不少女孩就是在那个时候被L迷倒、甘心拜倒在L的牛仔裤下。L所谓的正义是什么,我以为应该是公平。L本身是不反对死刑的,那么为什么还要坚持不懈地追捕kira,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我想这是因为L认为即便是该死的罪犯,也不应该由kira来进行裁决。每个人都是平等的,kira不是神,却自以为可以代替神来处决人的生命,这种行为是荒谬且不可原谅的。 
很多人都以L利用犯人做实验以及逮捕海砂之后的捆绑待遇对L的正义以及是否侵犯人权提出质疑。关于L利用犯人做实验一事,我想引用自己以前在死亡笔记吧的一篇回帖作为反驳。那位楼主同学提出L利用犯人做实验一违反人权二破坏法律三不尊重生命四基于以上三条说明L的本质与KIRA一样。那么就让我们来好好看看这个实验。实验分为很多种,化学实验也是实验,医学实验也是实验,KIRA利用犯人做的是实验,L利用犯人做的也是实验。那么同样是实验,为什么有那么多区别,有的被接受甚至被鼓励,有的就是罪恶是不可原谅的呢?那就是以实验的性质来区分。实验的性质,简单来说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表示:1,实验目的;2,实验对象;3,实验手段。首先来看实验目的,化学实验我们就不说了,医学实验的目的很明显是为了人类美好的未来,是为了救更多的人,相信这点大家都无异议,所以医学实验的目的是值得鼓励的;KIRA做实验,目的是为了测试死亡笔记的功能,死亡笔记则是用来杀人,所以KIRA实验的目的是罪恶的,是不可原谅的;L做实验的目的是追捕KIRA,这点因为每个人对KIRA的立场不同,所以既会有人赞成KIRA的做法而认为L追捕KIRA不好,也有人认为追捕KIRA是正确的而认同L的实验目的,也即是说,L是站在KIRA的相反面。第二,实验对象。医学实验的对象大部分是人,当然也有动物,但是为了检验对人体的效用如何最终实验对象还是以人为本,这些人有的是病人,有的是为了钱而自愿献身的志愿者;KIRA实验的实验对象是正在监狱中服刑(但不是死刑)的犯人,以及一些尚在调查中未被逮捕或定罪的嫌疑犯;L实验的对象是将在实验当日被处死的死刑犯。以上三种实验都是以人为对象,医学实验的对象既有为治病而接受实验的,也有为钱接受实验的,即实验对象均为自愿,凭自己的意志只要拒绝就可以不用接受实验,所以不算侵犯人权;KIRA实验的对象本身罪不致死,也不想死,属于非自愿,凭自己的意志就算想要拒绝也无法避免被利用来做实验,所以KIRA实验是侵犯人权;L实验的对象是死刑犯,在接受实验就有机会免除死刑生存下去的前提下,死刑犯是自愿接受实验的,凭自己的意志只要拒绝就可以不接受实验,所以L实验没有侵犯人权。第三就是实验手段。我在回帖中亦说过,其实医学实验还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医学临床实验,即做手术,一种是药品开发实验,给实验对象服用新药,然后观察实验对象的反应,来确定药品的效用,这两种实验手段都有导致实验对象死亡的可能性,而实验对象如果不接受实验则不会死(做手术的场合是不接受实验未必会死,但要依病情严重程度而定,有些病人不做手术也会死),也即是说,通过做实验使得实验对象死亡的可能性增加,生存的可能性减小,即是所谓的有风险,但是医学实验的这些手段是被默认的,也没有人提出过医生不尊重生命;KIRA实验是把实验对象的名字写在死亡笔记上,并附加一些死前操控的条文,通过这项实验的实验对象一定会死(心脏麻痹或其他),而如果不接受实验,那些对象就不会死,也即是说,KIRA实验增加了实验对象死亡的可能性,使其生存的可能性下降为零,即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利,所以KIRA不尊重生命;L实验的方法是1)电视假L事件,让实验对象公开暴露在KIRA面前,观察KIRA的反应,2)13天规则,让实验对象使用笔记,观察对象13天后的状况。在L的第一项实验中,实验对象是否会死亡取决于KIRA的反应,即通过这项实验,实验对象有机会不死(如果KIRA不出手的话),而如果不接受实验该对象当日就要被处以死刑,一定会死;第二项实验中,实验对象通过接受实验,有机会不死(事实上我们都知道一定不会死,但是L不知道),而如果实验对象不接受实验,就要接受死刑,一定会死,也就是说,L的两项实验都提高了实验对象生存的可能性,降低了其死亡的可能性,即不存在所谓的风险(除非你一定要说活下去是风险),所以L的实验没有不尊重生命。法律规定如果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是可以酌情减轻甚至赦免其刑事责任的,而接受试验协助L破案便是戴罪立功的条件,所以L利用犯人做实验完全是合法且无可指摘的。 
至于捆绑海砂,我实在很不明白这有什么侵犯人权的。首先L并没有对海砂做过任何有违人伦的事,既没有打她,也没有用刑,限制嫌疑犯的人身自由不是很正常的吗?何况当时已有许多确凿的证据证明海砂与第二KIRA难逃干系。其次,海砂是作为第二KIRA嫌疑人被逮捕的,当时KIRA的能力尚且未明,而且第二KIRA又是只要看见人的相貌就可以杀人的,对待海砂当然不可能像对待一般罪犯那样只是上个手铐脚镣就完事,把海砂绑起来只是L保护自己的策略,这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么?还有人说L欺负女人,那么我想如果海砂不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女孩子,而是一个形象猥琐的怪叔叔,或许就不会再有人指责L的正义了吧?我为那些声称“爱护女孩”的无知人士可悲。

夜神总一郎 
同样身为kira案件搜查总部的一员,夜神总一郎的正义与L还是有些不同的。我个人以为夜神总一郎才是整部作品中最没有争议的正义的存在。他并不仅仅是因为自己是警察,或者自己的儿子被怀疑是kira,才这样坚持追捕kira的。夜神总一郎有着比任何人都强烈的正义感,对于罪犯他也痛恨,但是他明白只有法律才可以制裁罪犯,而不是像松田那样认同kira的做法。同时,他对人又有着深切的怜悯心,在追捕kira的过程中,始终强调不能牵连无辜,不能伤害人命,所以也经常和L起冲突。对于kira,他也认为“不好的不是杀人的人,而是那种杀人的能力”(虽然我不认同这点,并不是拥有能力就一定会杀人的,关键还是在于使用者本身),在面对绑架过妆裕又抢走过DN的M的时候,夜神总一郎也是迟迟不肯写下名字——这也印证了我前面说的,同样拥有死亡笔记,是否杀人还是因人而异的。夜神总一郎的正义太过理想化,直接而且纯粹,在现实中便容易遇到各种挑战,比如是抓住四叶集团的7人会议来保住他们的对手,还是籍由杀人会议露出的马脚来抓捕kira,避免更多人受害,这些对于夜神总一郎来说都是两难的选择,而无法贯彻他所信仰的正义。

一般大众(包括松田) 
一般大众的正义与夜神月的正义观相似,不过没有那么多复杂繁琐的算计与功利性,相对而言更单纯朴素一些,简单来说可以用四个字概括:“恶有恶报。”不可否认目前法律仍然存在着各种难以弥补的疏漏,也有不少犯罪分子投机取巧钻法律的空子,以至于恶人没有得到恶报,不免令人愤愤不平。但是一般大众并不是想所有犯罪的人都必须死,基本上只要没有触犯到他们自身及周围的利益,大部分人都是抱着无所谓的麻木心态的。对于死刑的看法也是,往往教育水平越低的人越容易偏激赞成死刑,他们并不会想得太多,也不懂得教人向善,只知道凡是坏人就应该死,而当今世界上许多国民教育水平先进的发达国家都是没有死刑的。kira便是利用了一般大众的这种不成熟的心理,也确实为自己赢得了一批支持者。看看月最忠实的两个追随者,海砂和魅上——一个就是没有文化不会思考,另一个则是性格扭曲心理变态,这两个人就是对月所谓正义的最好的诠释。

N 
作为L的继承人,N的正义观也是基本继承了L的思想的,只不过N似乎比L更冷漠、更极端了一些。我感觉N是为抓罪犯而抓罪犯,就好像一个机器人被造出来,输入的指令便是“抓捕罪犯”,然后他便照着这条指令去做,而完全没有怀疑或反抗。对于L、M的死,N的表现太镇定的,显得有些没心没肺。不过从N带走M的照片保护M不被kira杀死、以及坚持要令月自己认罪似乎是在为L报仇来看,我相信N还是有感情的,只是埋藏得很深而已。从行事方法而言,L还会顾及尽量不触犯法律,N则相对更不择手段,所以N的正义说起来总有几分保留,有负L之名。

 M 
相较前几种正义,M显然有些不够格。有人说,既然M都加入了黑手党,还能够称得上正义吗?那么我想说,既然月连杀人都可以称之为正义,那么对于没有杀过人的M就不必过多苛责了吧。毕竟从动机上来看M是为了抓住kira,出发点是好的,就是所用的手段偏激了一点,这也算是剑走偏锋……不过为M辩护似乎月的行为也变得情有可原了,所以对此我不多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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